安魂曲:致曾在婚內失戀的妳當年的我,曾為愛如此勇敢。 婚前,我花了四年,努力讓家人接受這段戀情。 婚內失戀,我花了四年,才認清兩人其實不適合。 一前一後,加起來整整八年。女人的青春,就這樣揮霍了。 婚前的我,並不知道感情不是片面努力就能算數的。